利用对方车辆变道、并道、转向操作之机,加速撞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在九个月内,制造14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1500元。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批准逮捕。
2017年3月晚6点左右,家住武汉的李女士驾车,前往黄陂汉口北方向。路上,李女士想向右变道,便通过后视镜观察后车。此时,后方车辆正平稳地跟在后面,前后车距较远,见存在变道条件,李女士便打灯变道。就在她车头即将摆正之时,后方车辆却突然加速,撞了上来。李女士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自己的车尾有少许划痕,后方车辆的保险杠掉了,但车头的擦痕明显属于旧伤。事故发生后,双方车主商量赔付事宜,李女士同意私了,但认为事故不严重,愿付几百元。但对方车主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李女士选择报警,并同时联系保险公司。交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后,最终定了李女士全责,保险理赔员按照保险杠损失价格理赔了1300元。
遭遇类似莫名其妙事故的不止李女士一人,张先生等13人也有同样经历。只因他们及爱车遇到了“职业碰瓷司机”龚某,成了其新型“碰瓷”圈套的猎物。
原来,这一切都是犯罪嫌疑人龚某的“生财之道”。2015年,龚某购买了一辆二手雪佛兰用于跑“滴滴”,跑了一阵子发现不怎么赚钱,便动起了歪脑筋。一次偶然机会,龚某听朋友说起开车故意擦碰别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碰瓷”骗赔,只要方法得当,交警和保险公司都看不出来。于是,龚某便开始了职业“碰瓷”生涯。他每次都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段,即抓住被害人变道并线之机,故意加速撞击被害人车辆后侧,令车主防不胜防。但是,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赔的钱仅够修车,无利可图。于是,为了能多赚钱,他一般会先制造两到三起轻微事故,拿到赔偿后不修车,之后制造一起严重事故,攒几次后一并维修。看着对方车主屡屡被判主责,龚某颇为得意,自以为天衣无缝,胆子越来越大,“碰瓷”也愈加频繁。然而,贪心不足蛇吞象,再完美的骗局也有被戳破的一天。
2018年3月,武汉市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期间,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频繁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出险名单中,该车作为第三方机动车出险31次,获赔偿金总计1.5万余元。考虑其中可能涉及犯罪,遂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经调查,车主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于2018年12月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龚某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4起,骗取保险公司赔付的理赔金115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龚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办检察官表示,龚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碰瓷性质更恶劣,危害性也更大,毕竟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极易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变道操作一定要小心谨慎,以免给心存不轨者可乘之机,如遇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