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2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公告称,本公告发布前,制造业企业未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可自本公告发布后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在2019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
“公告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由原来的部分行业扩大至所有的制造业,该项政策将有利于促进制造业的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一方面,由于折旧的年限缩短了,因此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当期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金额增大了,可以减轻企业的当期税收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制造业有大量购进生产设备的需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激励将促进企业加快设备的更新,有利于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以适应于我国产业结构及经济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