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 > 财经

湖北启动暴雨洪涝巨灾保险试点 武汉十堰黄冈恩施率先尝鲜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14:5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日前印发了《湖北省巨灾保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武汉市、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为辖区居民购买保险,对暴雨、洪涝巨灾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基本经济补偿。

我省巨灾保险保障范围为:因暴雨、洪涝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失踪)、农房倒损、大宗农产品绝收或死亡,以及政府可能面临的巨额财政支出。保险模式既有传统模式,即出灾后保险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又有指数模式,即无需核灾,一旦达到触发条件赔款直达财政指定账户,由财政依据灾情统筹使用。传统模式在十堰市、黄冈市和恩施州试点,指数模式在武汉市试点。

根据我省试点方案,试点区域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临时来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发生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发生倒损,每间全倒房屋赔偿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对种植的水稻、玉米根据不同生长阶段及受灾程度进行分段赔付,每亩最高可获赔200元,牲猪每头最高可获赔150元。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巨灾保险涉及面广,惠及千家万户,是防范化解巨灾风险的重要手段。我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省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多次组织研究论证和学习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我省试点方案,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分担巨灾造成的损失,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难题。

湖北 巨灾保险 【纠错】编辑:杨威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