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2月14日讯(记者王荣海)“2017年7月10日,该同志与居民罗某因申请公租房一事发生冲突致人轻伤,作为中共党员违反党纪法规,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此,该同志不适合推荐为社区‘两委’候选人……”在去年底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江汉区纪委监委对民族街上报的“两委”候选人名单给予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回复。
2018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社区“两委”换届、因私(公)出国境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带疾参选”等情况出现,共累计对65批2236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相关单位根据回复意见取消了29人次相关候选人、评先评优等资格。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收到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部(室)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围绕被核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进行核查,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通过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当事人服气、党员群众满意,有效维护了党的纪律和组织权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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