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彦睿、通讯员杨璟、向炎坪)3月1日上午,咸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股负责人向麒刚在办公室里,耐心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政策的群众。他说:“县纪委监委为我发布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通报,让我挺直腰板、激情满怀在新岗位上工作。”
此前,咸丰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反映向麒刚收受贿赂、指定咸丰县欣路驾校为该县退伍军人学习驾驶技术定点学校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对信访件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调查取证,发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调查结束,咸丰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发出《不实举报澄清通报》,为他正名。
咸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干部雷婵媛介绍,自2018年咸丰县出台《关于失实举报澄清暂行办法(试行)》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采取公开通报、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等方式,为向麒刚等13名不实被举报人进行澄清正名。
咸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刘芳说:“通过公开澄清的方式,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实施澄清保护,就是为了消除他们的思想负担,解除他们的心理压力,旗帜鲜明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激励担当作为。”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