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邓跃忠)3月12日至14日,省政协副主席马旭明率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调研组赴鄂州市、咸宁市,专题调研贯彻实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
马旭明指出,宗教工作法治化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全面准确学法懂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维护合法权益。
马旭明要求,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省政协民宗委要开展对口协商,动员、组织相关委员深入调研,察实情,献良策。要发挥全省各级政协组织系统联动作用,广纳民意、广集众智,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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