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杜忠华 杨露露)3月25日,江苏籍男子打着为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幌子,采取阻工的方式,索要其在襄阳东津承包工程的尾款,导致工地长时间停工。东津警方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对其处以行拘7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11时许,东津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某项目工地报警称,有人阻工。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赵某自2017年就承包东津新区某项目工地工程。今年3月,工程完毕,按照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支付赵某80%的工程款。而实际上,工程没有做完前,发包方已支付给赵某90%的工程款,剩余10%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可赵某坚持认为,干活给钱天经地义,工程完工就该结清工程款,并多次找到发包方理论,但都遭到了拒绝。
赵某以为农民讨要工资为名,纠集多名工人来到工地,阻挠施工单位作业,以达到自己要求。施工单位反复劝说无果后,选择报警求助。为妥善处理该纠纷,民警首先咨询了劳动监察部门。经劳动监察部门核查,发包方实际支付工程款已达90%,远超过合同约定,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建议此类经济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或者到法院起诉。
赵某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坚持要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民警将其强行带离接受调查。赵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受到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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