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4月4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黄赤橙 王旭东)合同上借款8000元,拿到手却只剩下2000元,仅仅过了几天,就被逼迫还款1.058万元,大学生稍有不从,就被一群人以软暴力威胁。今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盘踞在江夏区坑害大学生的“校园贷”团伙,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彭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7年9月23日,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某高校学生小方,偶然在校园里看到一张“爱分期”公司的贷款广告,声称“无抵押、利率低”。小方拨打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了“爱分期”公司的负责人彭某。彭某对小方,说8000元起贷,连本带利要还1.058万元。因为急于用钱,小方接受了彭某提出的条件,随后来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的“爱分期”公司,小方写下了一张1.058万元的欠条,以为按照约定能够拿到8000元借款,没想到彭某突然提出新的要求。
“除了利息,我们要收取服务费、平台费和押金一共6000元,所以只能给你2000元。”听完彭某这番话,小方大吃一惊,连忙说不想借这笔钱,彭某当即叫来自己的手下邹某、靳某和林某,将小方团团围住,一边推搡一边恐吓。彭某扬言:“在武汉,没有人敢借我的钱不还,你最好掂量掂量。”
迫于他们的淫威,小方想着先脱身再说,只好妥协表示同意。几天后,彭某等人找到小方,要求小方还钱。迫于无奈,小方给了彭某1.058万元,不料对方仍然不依不饶,索要所谓“催收费”,2000元。小方被迫给了2000元。
在此期间,前后短短1个月时间,彭某一伙用这种手段不断敲诈勒索大学生,多名大学生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查明,彭某一伙敲诈勒索13名大学生,非法获利10万余元。有的学生还不起钱,彭某强迫他们在其他公司借钱还账,导致债务越滚越高。2018年7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彭某、邹某、靳某、林某四人并将其刑事拘留。
今日,办案民警李星宇介绍,袁某等4人均为90后,都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纠合在一起,成立所谓“爱分期”借贷公司。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他们与龚某的“梦想分期”公司(另案处理,龚某已被判刑)发生竞争,2017年10月的一天,彭某与龚某两伙人相约谈判,竟然商定划分“势力范围”:“梦想分期”的势力范围为洪山区,“爱分期”为江夏区,双方井水不犯河水。
今年3月27日,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彭某等4人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对4人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在法庭上,60余名高校大学生旁听了宣判,拍手称快之余,表示要告诉同学们远离非法“校园贷”。
警方提醒大学生,急需用钱时应向父母或亲属寻求帮助,切勿轻信“校园贷”和非法网贷,一旦发现上当,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告知父母和老师,不要独自面对,以防越陷越深。建议高校应加强校内管理,及时清除校内“校园贷”广告,并定期开展防范“校园贷”宣传,严防学生被发展为小额贷公司业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