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昌华通讯员黄赤橙王旭东
大学生借款8000元,欠条上写着1.058万元,拿到手的却只有2000元,最终竟被迫归还了1.258万元。昨日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一个盘踞在江夏区坑害大学生的校园贷团伙,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大学生借8000元只拿到2000元
2017年9月23日,江夏区某高校的学生小方,偶然在校园里看到一张“爱分期”公司的贷款广告,声称“无抵押、利率低”。小方联系上了该公司负责人彭某,对方说8000元起贷,连本带利要还1.058万元。
因为急于用钱,小方接受了条件,来到东湖高新区高新五路的“爱分期”公司,写下了一张1.058万元的欠条。他以为按照约定能够拿到8000元借款,没想到彭某突然提出新的要求。“除了利息,我们还要收服务费、平台费和押金一共6000元,所以只能给你2000元。”听完彭某这番话,小方大吃一惊,连忙说不想借这笔钱。彭某当即叫来自己的手下邹某、靳某和林某,将小方团团围住,推搡恐吓。彭某扬言:“在武汉,没有人敢借我的钱不还,你最好掂量掂量。”
迫于对方的淫威,小方想着先脱身再说,只好妥协表示同意。几天后,彭某等人找到小方,要他还钱。迫于无奈,小方筹了1.058万元交给他们。不料对方仍然不依不饶,索要“催收费”2000元。小方被迫又给了2000元。
恶势力团伙自定“势力范围”
前后1个月时间内,彭某一伙用这种手段不断敲诈勒索多名大学生,大学生们愤而报案。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明,彭某一伙敲诈勒索13名大学生,非法获利10万余元。有的学生还不起钱,彭某强迫他们在其他公司借钱还账,导致债务越滚越高。2018年7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彭某、邹某、靳某、林某四人并将其刑事拘留。
昨日,办案民警李星宇介绍,彭某等4人均为90后,都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纠合在一起,成立“爱分期”借贷公司。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他们与男子龚某的“梦想分期”公司(另案处理)发生竞争,两伙人相约谈判,竟然商定划分势力范围:“梦想分期”的势力范围为洪山区,“爱分期”为江夏区,双方井水不犯河水。
今年3月27日,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决彭某等4人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对4人分别判处3年半至4年半的有期徒刑。在法庭上,60余名高校大学生旁听了审判,拍手称快之余,表示要远离非法校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