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东楚晚报记者高喜明通讯员柯国)近日,大冶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金牛镇南城村原财经委员卢云新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2月,金牛镇南城村精准扶贫户、低保户卢某去世,其包保责任人卢云新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卢某已去世的情况,导致卢某在去世后直至2018年11月,仍享受低保等扶贫资金共计7930元。2019年1月,卢云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牛镇黄泥村原村委委员胡先群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8月,在黄泥村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会议上,胡先群明知其所包保湾组村民胡某已出嫁且户籍已迁出,但未在会议上将胡某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导致户籍已迁出的出嫁人员在该村被纳入贫困户。2019年1月,胡先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牛镇雷畈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艳生等人虚报套取惠农补贴问题。2007至2011年间,雷艳生采取虚报粮食种植面积的方式,虚报套取粮食补贴共计33968.57元,用于抵扣本人工资及村其他账外开支。同时,经雷艳生同意,村委会其他人员通过同样方式,套取粮食补贴用于抵扣各人工资。其中,时任村财经委员吴礼雄在2009至2012年度共计套取25206.2元,时任村计生委员林珍保在2007至2011年度共计套取18262.35元,原财经委员余显炳在2007至2008年度共计套取4787.5元。2018年12月,雷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礼雄、林珍保、余显炳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还地桥镇燎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龙文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底,柯龙文在担任还地桥镇燎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虚报农村危房改造村民人数的方式,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0.5万元用于该村新农村建设。同时,柯龙文还涉及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3月,柯龙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今年以来,大冶市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有效遏制”“监督执纪偏松偏软”等四大类问题,深入查摆、分头收集,对应制定了“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扶贫项目建设监管”等40条整改措施,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成立了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调度、督办,各部室对照责任划分“按图施工”,每月一报整改进度,全方位推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