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民防办公室防震减灾处原处长张勇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勇在担任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厂厂长、法定代表人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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