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陆明)4月18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7077件,执行到位金额39666.3万元,司法救助1446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429.76万元。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自2018年11月31日省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的通知》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着力解决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涉民生类案件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9类案件。
针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率不高,矛盾化解难度大,执行救助金额有限,容易引发涉执信访等特点,全省法院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机制,突出“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的原则:对9类涉民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执行到位的案款;在执行中,执行法院对发现的可供执行财产主动采取保全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主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主动协调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履行协查协办义务;对需要处置的执行标的物尽快处置,对执行过程、节点、结果尽快向申请人公开,对需要救助的困难申请人尽快实施国家司法救助。
截至3月31日,全省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7077件,执行到位金额39666.3万元,司法救助1446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429.76万元。其中,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875件,解决农民工工资26058万元,惠及4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