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官方网站5月5日报道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清州地方法院5日宣判一起组织卖淫案,犯罪嫌疑人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追缴100万韩元(约合6000元人民币),还被执行保护观察。
调查显示,A某从2018年8月3日起连续五天内,租用清州市兴德区两间单人房作为场所,组织2名在韩国非法滞留的泰国籍女子卖淫。
A某向嫖客一人收取8万至13万韩元(人民币460元至750元)不等费用,并将其中半数纳入囊中,以此获利100万韩元。据报道,A某今年31岁,自称艺人。根据调查,他曾在电影中饰演过警察,还出演过有线台的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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