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动员部署、核查复查、问题整改”三个阶段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目前第一个阶段已完成,第二阶段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杨嘉国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汪卫国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成立督办、暗访、查处问责三个专班,进一步监督各地各部门履责情况;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检查指导专班,分4个小组,由县扶贫办4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分片指导监督检查工作,5月27日-28日,检查指导专班已走访指导7个乡镇(区、处)
2、认真谋划,全面动员。制定出台了《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5月22日,全县召开动员会,研究部署落实这项工作,把各地各部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3、加强培训,夯实基础。把加强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工作推进到哪一步、培训就跟进到哪一步,坚持先培训、后实施,在做细做实上阶段业务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第二阶段的工作要求,组织问题线索移交及业务知识培训会,安排县残联、扶贫办、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和健康局、住建局、医疗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分专业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 “谁来核、核什么、怎么核”的问题,为第三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4、责任上肩,强力推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一级抓责任上肩,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工作落实。从严压实各乡镇(区、处)党委、政府的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坚持条块发力,要求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积极配合乡镇做好政策把关和线索核查工作。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这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是发现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从严追责问责。由于任务清、责任明、纪律严,促进了这项工作强力推进。
5、加强宣传,接受监督。采取网站宣传、资料宣传、阵地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其中,全县16个乡镇(区、处)已将《浠水县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公告》和《浠水县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相关政策宣传栏》分村张贴到位。
6、强化督导,保障落实。由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暗访督查专班,直接深入村组农户,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暗访检查结果与各地各单位年终考核、评奖评优等相挂钩,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执纪问责从严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