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7月8日讯 (记者郭会桥)8日,武汉市招考办发出通知: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非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参加中考,中考成绩达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以上,要求回省内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依以下办法办理。
首先,考生持户口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市州招办审核确认考生户籍。其次,地市州招办根据考生提供的武汉市统一打印的成绩通知单、《武汉市招考办关于划定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资格线的通知》文件的复印件,于今年8月15日前在湖北省中招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跨市州拟录取申请,并注明考生在当地拟录取的学校批次。武汉市招考办将于今年9月前在平台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