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7月10日中国政府网)
在现行社保体系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征缴的费用既要为已经退休的人发放养老金,又要为正工作的人积累资金。其结果是越来越多地方统筹账户的资金不足以支撑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被迫动用个人账户资金,最终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更重要的是,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超出了预期,出于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增长成果的需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以及相关医疗、服务开支快速上升。
为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问题,国家早就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然而仅靠一些制度内措施难以充分应对未来养老金开支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依靠外来支持,这是一个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鉴于此,在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后,除了一直给予很大力度的财政支持外,国家在2017年启动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并选取少数企业进行划转试点,以应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确保未来养老金“可持续”。
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应该说是进展顺利,效果良好。而今,为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进一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国务院常务会议“一锤定音”,决定全面推开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这无疑是一个“大手笔”,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将释放多重利好。
对政府而言,这是勇于承担责任的壮举,是人民政府为人民、国有资产服务于国民的具体体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威信。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这既是对他们辛勤劳动的肯定和回报,也为他们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国家主人翁意识,增进社会和谐。对国家财政而言,这是“减负”之举,等于是帮助国家财政分担了压力,有利于防止国家财政因社会保障方面开支急剧上升而陷入严重的赤字。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为它们提供了发展的新机遇,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提升国企的治理水平。
需要强调的是,全面推开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绝不能简单行事,一“划转”了事。其一,在划转目标上,要立足于长远设计方案,瞄准未来养老金缺口,从而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其二,要将划转国有资本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确定恰当的划转对象。其三,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动态地调整划转比例。其四,应进一步完善划转流程设计。其五,要管好用好划转股权,确保资本收益和实际效果。只有统筹考量,周密安排,注重细节,求真务实,才能真正实现多方共赢。(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