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7月19日电 因比赛中故意踢对方球员腿部,江苏苏宁俱乐部11号球员谢鹏飞被禁赛3场,罚款人民币3万元。中国足协19日对外公布了这一处罚决定。

本月13日,在中超联赛第17轮江苏苏宁与上海上港的比赛中,江苏苏宁11号球员谢鹏飞在拼抢中故意踢对方球员腿部,被裁判员红牌罚令出场。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表示,谢鹏飞此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在自然停赛基础上追加如下处罚:
一、对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苏宁易购队11号球员谢鹏飞予以停赛3场;
二、罚款人民币3万元。
足协同时表示,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俱乐部、官员、球员等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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