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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调查]购房者选房后放弃购买 开发商退还8万认购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20:3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一荆楚网消息(记者廖逢倩 实习生孔文栋)近日,东湖社区网友向先生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称,他在中建铂公馆选购了一套住房,交了10万认筹金,签了认筹协议。但因首付款未凑齐放弃购房,申请退还认购金。但一个多月过去了,退款还没到账。7月31日,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此回复称“退款已到账”。荆楚网记者联系向先生核实该情况,他开心地告诉记者:“7月29日下午已收到8万元退款。感谢东湖社区!”(帖文链接:http://bbs.cnhubei.com/thread-4659714-1-1.html

网友申请退还认购金

昨日,向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9年5月28日交了10万认筹金,协议购买中建铂公馆的住房。后因未凑齐首付款,与中建铂公馆开发商协商退房。根据认筹协议,开发商要收取2万元违约费用,退还定金8万。6月8日,向先生填写了退款申请单。在之后的办理期间,他积极配合撤备案等流程,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未收到退款。于是,他向东湖社区《民生热线》栏目求助。“因为之前在《民生热线》栏目上看到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其他网友类似的问题,所以就发帖了。”

相关单位全力督办开发商退款

在向先生发帖的次日,《民生热线》栏目工作人员将该情况转办至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7月31日,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就该问题回复称:“开发企业表示前期正在办理相关退款流程,预计一周内可退款。局办工作人员已于7月30日10:07分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其称退款已到账,事情已经解决。”而对于退款流程为何走了一个多月?今日,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解释称,通常认筹金缴纳之后未选房或未签订认购书,10个工作日内退还认筹金。但该购房人已经完成选房签订认购书,其认筹金已转为定金,属于购房者单方违约。若单方违约则按照认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通常在接到类似反映情况后,洪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都会与开发商联系促成双方协商,执行协议等约定内容,敦促退还缴交的费用,最大程度保障购房者权益。

开发商积极配合退还认购金

与此同时,荆楚网记者也向开发商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核实。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情况是购房者选中房源后主动放弃购房,虽然属购房者单方违约,但该公司从未表示不退还认购金。该购房者选房时已网签,申请退房退款后,需房管局和公司审批,该公司在此期间一直在积极办理退款。目前该楼盘所有申请退还认购金或认筹金的,均已退还到位。

在电话回访中,向先生告诉记者,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补充说,中建铂公馆开发商也及时向他说明了退款相关流程和金额等事宜,他表示理解和认同。

如果您遭遇类似情况,申请开发商退还认筹金或认购金,可向《民生热线》栏目和《荆楚问政》栏目求助。

【责任编辑:林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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