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社会

武汉拟设立奖补资金减轻幼儿家庭负担 一级普惠民办幼儿园可补3000元/生·年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15:05 来源: 武汉晚报

8月15日,记者获悉,武汉市将设立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并公布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设立奖补资金,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是为了切实减轻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按照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含省、市级示范幼儿园)3000元/生·年、二级幼儿园2400元/生·年、三级幼儿园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无等级园按不高于三级园标准补助。

哪些民办幼儿园可以获得奖补资金?依据征求意见稿,接受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符合相关条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综合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办园许可证件齐全且年检合格;保育教育人员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到位,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办园行为规范,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省、市有关规定明确的年龄段分班,班额原则上符合国家(省)定标准,无“大班额”现象;科学实施保育教育,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湖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认定标准》《武汉市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南(试行)》要求,无“小学化”现象(倾向);财务管理规范,综合考虑本地消费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办园行为,幼儿园社会评价良好;无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同等条件下,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优先。

各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依据审核和公示结果,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由区教育局授予 “武汉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在办园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牌匾,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支付园舍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园长教师培训、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降低保教费收费标准等。

“享受财政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教育局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对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当年度年检不合格的,不得再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