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已到了滚石上山的关键时刻,如何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和明年的目标任务并建立长效机制?省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在9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省要响鼓重槌、尽锐出战,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同时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攻克深度贫困地区堡垒
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2014年至2018年,9个深度贫困县累计减贫8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底的37.01%降至2018年底的7.11%,丹江口、英山、保康等3个深度贫困县已经摘帽。
我省通过政策倾斜,财力保障,重点聚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
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落实好目前已出台的13条硬措施和22条支持政策。对9个深度贫困县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工程等补短板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投资计划,并在拟定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时给予优先保障、优先安排、优先实施。
在继续对深度贫困县每县单列2000万元、深度贫困村每村单列2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明两年每县每年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每县增加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3000万元。
对于纳入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病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贫困群体,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采取救助救治、集中或分散照护、托管托养等特殊措施,做到开发扶贫与保障扶贫双轮驱动。对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贫困村加强监测,逐一分析原因,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账销号,确保脱贫,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0年前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我省重点做好“三个衔接”,在“五基”上下功夫。
做好规划衔接。各地在编制“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时将扶贫开发作为重点,做到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衔接、互促共进。
做好政策衔接。指导各地将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聚焦出列贫困村、脱贫人口和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统筹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覆盖到人到户的资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贫困地区购买服务的资金等。建立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危房及时鉴定、及时改造。对目前不具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生态宜居搬迁及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
做好考核衔接。各地组织乡村振兴考核时将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作为重点,全面压实扶贫工作责任。
推进基本产业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强化市场主体带动、强化政策支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扶贫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确保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到村到户重点工程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档次,稳步提升贫困地区“路、水、电、气、信”等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道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延伸,完成20户规模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增加投入,集中解决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方面突出问题,有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提升贫困户基本素质。突出“志”“智”双扶,强化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加大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让脱贫具有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贫困地区组织振兴。
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省委将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作为今年的改革项目,为长效稳定脱贫提供强劲动力。
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现行的到村到户到人的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相关政策,以及支持脱贫攻坚的区域政策,延续到2020年后,待全国扶贫开发新十年纲要出台时,与新的政策无缝衔接。同时,将脱贫人口返贫、贫困县退出后持续巩固提升等情况纳入扶贫成效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严肃约谈问责,严防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
把防止返贫放在首位,坚持关口前移,建立防范返贫的综合保障机制,织牢防贫保障安全网。以县为主体,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全方位、差异化、精准化的保障体系,防止因灾因病因残返贫、因市场风险返贫以及不可抗力因素返贫。坚持“农户自愿、政府补贴、社会资助、市场调节”的思路,对贫困人口、已脱贫人口、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为其量身定制保险。
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同时,建立返贫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发现返贫现象和新的致贫因素,及时将新致贫对象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时予以帮扶。
规范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监察、检查、审计,积极配合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坚决查处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决惩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制图/万璇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