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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修订条例规范轨道交通管理 阻挡地铁关门交警方查处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07:2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李月媛 通讯员杨阳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获悉,《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拟规定禁止阻挡车门,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应配置站点警务室等。

更严格

阻挡车门关闭拟由警方处置

市民毛先生家住东亭地铁站附近,每天需换乘3次地铁去汉口上班。他说:“选择地铁就是为了准时准点。最担心有突发事件影响列车及时启动。”他曾遇到过眼看车门要关闭了,有些乘客却用脚和行李挡住车门。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确实偶有乘客阻挡车门的现象,原条例未明确规定处理措施,让管理陷入尴尬。《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禁止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违者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拟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否则可以对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拟新增以下禁止行为:“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平衡车”“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乞讨、发放广告、做扫码推广活动”,拒不改正将被处50元以上 200元以下罚款。

更贴心

拟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

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审议《条例(修订草案)》时,建议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在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车站配备独立的母婴室;在乘车、检票口,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老人、残障人士以及有特殊需要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者便利服务等。《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倚靠侧板”。不少市民对此规定存在疑惑。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侧板与扶梯不同步,乘客身体倚靠侧板时易站立不稳,甚至摔倒,鞋带、裙摆等易被梯级边缘、梳齿板等挂住或拖曳,导致危险发生。”同时加强轨道交通沿线通信基础设施、医疗救护设施等建设,针对不同建设模式(方式),丰富相应的筹资与建设安排,以及科学设置出入口方位,更加便民利民。“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更能体现一座城市的温暖。”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副院长黄经南说。

更安全

轨道站点将配备警务室

《条例(修订草案)》对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系统连接,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配置站点警务室,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采访中,市民对修订条例表示支持,认为可更好地约束不文明行为;还建议对“霸杆、占座”等行为增加规定。“有些乘客上车后,就抱着或靠着立柱,让旁边乘客对立柱无从下手;还有乘客用身体霸占座位空间。”市民李女士说。

今年7月,新版《武汉地铁文明公约》中不少内容与《条例(修订草案)》不谋而合。比如“人多不堵门”、“乞讨请说不”等,也提倡了“站立不霸杆”。

黄经南说,文明素质的提高和法制建设密不可分的,通过法规对不良行为进行惩处,势必将对市民产生约束力。另外,有些市民可能没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不文明,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比如通过列车广播和警示牌制止不良行为,产生“知耻莫为”的效果。

【责任编辑: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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