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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家书⑩ | 董必武:自满是进步最大的障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08:41 来源: 荆楚网

今天为您选择的家书来自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董必武。

这是1952年5月28日董必武写给堂侄董良新的信,董必武时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董良新时在湖北省茶叶公司工作。

1950年2月13日董必武写给董良新兄弟董良埙的信中提到他们对董必武介绍的工作不满意,希望董必武能为他们另觅工作。董必武在信中对他们“个人吃苦不惜,只求得到点劳动的报酬品”的观念进行了严肃的批评。

两年后董良新在思想观念上已经有了不小的转变,这封复信董必武为此感到高兴。

《自满是进步最大的障碍》

良新侄:

五月十三日信收到了。你想来京看看我们,这意思是可感的,但你已有一定的工作岗位,三反运动后业务工作必定很紧张,我们伯侄单纯为一次见面而担搁工作是不好的,还是把这个念头扔掉,好好作革命工作吧!你“能将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有勇气争取做一个光荣的共产党员”,这几句话很好,就照着这样干吧!党在考验你言行一致后,一定会吸收你成为党员的。你在三反运动中党已看出你的积极性提拔你做了一些负责任的工作,你自己也学习了一些东西,千万不要自满,继续努力在团和党领导下工作着学习着,就会不断地进步。自满是进步最大的障碍。你母亲身体不健,年龄已高,仍想学习前进,我们不仅很高兴,而且很佩服她。她写给你的信很好,学习有进步,慢慢帮助她看浅近的报纸,使她也能注意世界上劳动人民的消息,不专想个人或一家的事,她的心胸就逐渐广大了。我们的像片都是以前照的,清出三张寄给你收存。

专此。

问候你母亲和你都好!

你母亲给你的信仍寄还。

伯父、伯母字

五月廿八日

(这封信中提到的“三反运动”指的是1951年底开始,在党政机关、军队、国营企业中展开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该运动在1952年秋结束。也是在1952年,政务院颁布了由董必武参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专门性的廉政法律。)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董必武(1886-1975),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于1886年3月5日出生在湖北黄安县(今红安县)一个清贫的教师家中。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

在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他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他总结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教训,对比俄中两国革命成败的经验,从中认识到,“中国的独立,走孙中山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必须走列宁的道路”。由此他逐步实现由激进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重大思想转变。

1920年,他和陈潭秋等同志共同创建武汉共产主义组织。1921年,他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后,任中共武汉地方委员会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委员。

1928年曾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

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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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方平凡 查昭

监制:高霞 吴康安

主编:王会

朗读:余佳玉 孙永军

责编:李中天 张依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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