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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科技成果转化 湖北“技术经纪人”也能评职称了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17:49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省2019年技术经纪人培训

湖北日报讯 (记者文俊)满足任职年限,主持技术转移服务不少于15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即可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这是湖北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近日公布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新规。10月1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新的评审条件打破“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将成为重要衡量维度之一,“技术经纪人”们也能评职称了。

技术经纪人在技术和市场之间充当“红娘”的角色,为企业量身订制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解决方案,以促成成果技术商品交易达成。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科技创新已成为湖北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大量科技成果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研发方向市场转移,涌现出技术交易所、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服务机构,聚集了大批从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新职业人群,这一行业由于缺少制度支持,没有合适的职称晋升渠道,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优秀人才匮乏,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转移转化。

省人社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评审条件进行了修订。新的评审条件着重评价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克服职称评定“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更加注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价导向。

记者获悉,评审条件修订的最大亮点,就是根据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新兴科技服务业领域,建立了针对不同科技服务细化专业的分类评价标准。侧重科研成果转化后的营业收入和累计交易额,技术转移服务项目数量和技术交易额,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数量和获得的投资金额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咨询服务交易额等。如《评审条件》中对取得副研究员资格,达到任职年限,促成初创型在孵企业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1亿元以上,或主持的技术转移服务项目不少于25项,促成的技术交易额不少于1000万元等均可申报正高职务任职资格。

【责任编辑: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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