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即日起至11月10日,向社会征集2020年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建议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公民和单位可以就省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者执法检查等,提出议题建议。
二、提出建议的要求。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本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
三、提交建议的方式。监督工作议题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邮寄地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调研处,邮编:430071,电子邮箱:hbrddyc@sina.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