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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要求各地贯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11:5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王媛)10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学习领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内容实质,切实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环节安全监管。

据悉,近年来,国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12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台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出台的《规范》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按照店面面积大小确定烟花爆竹产品的存放数量,提出选址及外部距离的具体要求。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同时两个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门窗相对时,外部最小允许距离为80米。

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通过宣贯会、专家解读、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的形式学习和宣贯《规范》的内容。并督促、指导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业主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对不具备《规范》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已经领取许可证的对标整改提升,以此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黑窝点,查处取缔未经许可经营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和联合行动,发现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颁发许可证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依法依纪提请当地政府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问责。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查实一处,坚决取缔一处,从根源上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运输链条。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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