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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地铁上这些行为国家明令禁止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7日07:51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之前

长江日报发起投票

“你支持武汉地铁、公交等场所

明文禁止外放吗?”

网友们的反应都出奇一致:

双手赞成!强烈支持!

好消息!

除手机外放声音外

地铁里吃东西

车门关闭后扒门

躺卧或踩踏座席

……这些地铁“黑名单”行为

都有办法治了!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

与服务管理办法》

并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

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

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对乘客在地铁内的行为进行规范

地铁上戴着耳机的乘客 记者孙笑天 摄

10类禁止性行为和7类约束性行为

分别是哪些?

快来看看

10类禁止性行为

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以及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7类约束性行为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办法》还指出,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采取尾随、强行冲撞自动检票机等方式逃票。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中断运营时,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运营单位按照票价退还票款。

拒不遵守乘车规范且制止无效的

将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办法》第三十九条指出,乘客应遵守乘车规范,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合理指示和要求,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拒不遵守乘车规范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坐地铁时

你还遇到过哪些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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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融媒出品 制作:符智慧 综合自交通运输部官网 校对:孙婷

【责任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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