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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家属区住宅也将有维修金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07:53 来源: 武汉晨报

武汉晨报讯(记者廖桥)武汉市将出台国企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住宅维修专项资金实施意见,交存价格标准拟将根据房屋结构等情况分为5档。记者6日获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落实武汉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次武汉市出台的相关举措,是对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为“三供一业”。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武汉市国企职工家属区住宅维修金分离移交将遵循尊重历史、方便操作、专户存取、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属地管理的原则。列入分离移交清单范围内的家属区,企业应交存资金按照业主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具体交存标准拟为:砖混结构住宅5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67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86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15层)以上框架结构住宅103元/平方米、地下车位67元/平方米。

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分离移交企业应当对家属区基本情况进行清理统计,编制资金移交清册,其内容应包括家属区总体情况说明和房屋相关信息,移交清册应经移交企业审核具结,并报市国资委备案。移交的资金属于资金移交清册中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家属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改造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在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需求和维修方案,报辖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从专户中拨付;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建账、拨付、使用及监管。

【责任编辑: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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