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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玩手游花掉奶奶6000元 律师称,监护人追认后消费合同才生效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09:53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渊)昨日,黄陂的刘婆婆反映,最近她的房贷还款账户里莫名少了6000元钱,经查询才发现,11岁的孙子用这些钱买了游戏道具。她希望以此为例提醒广大家长,谨防孩子沉迷于网络游戏。

刘婆婆介绍,她手机上绑定了一张专门用来还房贷的银行卡,上个月还贷后余额为1.9万余元,但本月4日还完贷后,卡内却只剩下4000余元。为何多扣了6000元钱?为了查清原委,她到银行打印了一张流水单,才发现这6000元钱并未用于还房贷,而是支付给了一家名为扬讯科技的游戏公司。

看到游戏两个字,刘婆婆就猜到是孙子用了这些钱。她的儿媳在外地打工,儿子则是夜班出租车司机,读小学三年级的孙子蓝蓝(化名)一直是由她带。近半年来,孙子开始用她的手机,说是要查找学习资料,后来发现他有时也会用手机打打游戏。但她压根没想到,为了玩游戏,他会背着大人偷偷花钱。

在刘婆婆提供的银行流水清单上,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11月1日到3日共发生了16笔交易,交易最大的一笔648元,最小的一笔29元。刘婆婆说,她这个年纪根本玩不转电子设备,之前让子女帮忙开通微信支付功能时,也同时开通了千元以下免密支付功能,因此孙子付款时,才无需输入支付密码。

昨晚,记者通过刘婆婆的电话与蓝蓝进行了交流。蓝蓝说,他玩的是一款名为“和平精英”的游戏,是班上其他同学推荐他玩的,为了隐瞒花钱买装备的事情,他每消费一笔都会删除相关的支付短信。目前,他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已将游戏删除。

刘婆婆说,她已将相关情况告诉了儿子,儿子将向游戏公司反映,希望可以退回这些钱,同时也会加强教育,多和孩子进行沟通。

对此,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11岁的蓝蓝属于非限制行为能力人,他只能做与其年龄及能力相适应的事情。6000元的消费金额,明显超出了蓝蓝的消费能力范围,因此需监护人进行追认后,消费合同方才生效。家长有权拒绝追认,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