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叶辉 通讯员胡文芳)11月7日,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主办,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承办的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政策宣讲培训会在武汉顺利召开,来自省属及各地市的科研事业单位、科技企业、科技孵化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和相关中介机构等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科技厅人事处处长、省自科高评办主任王慧萍介绍了本次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并强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同时强调指出人才选拔评价需要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机制和方式,职称评审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我省人才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题授课环节,省人社厅职称处处长杨萍针对职称评审暂行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职称申报评审的历史沿革、基本程序以及相关事项作了重要说明。省科技厅人事处包克同志以《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修订条件》)的政策背景为切入点,对我省今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修订立足点、修订内容、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悉,此次《修订条件》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遵循科研人员成长规律,突出对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评价,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此次《修订条件》最大亮点就是构建了对科技服务专业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实现科技人才评价创新产业链全覆盖。其中,对研究开发及其服务的评价条件侧重科研成果转化后的营业收入和累计交易额;对技术转移服务的评价条件侧重技术转移服务项目数量和技术交易额;对创业孵化服务的评价条件侧重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数量和获得的投资金额;对科技咨询服务的评价条件侧重提供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咨询服务交易额;对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的评价条件侧重主持重大型科普活动或科学传播活动次数;对综合科技服务(科技会展)的评价条件侧重主持高层次科技会展项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