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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 “清四乱”履职不到位河湖长将被约谈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0日20:4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通讯员贺俊)近日,武汉市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强化河湖长责任,打赢河湖“清四乱”攻坚战,清四乱”履职不到位河湖长将被约谈。

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河湖“清四乱”攻坚战作为当前河湖长履职的首要任务,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河湖问题,真正守住河湖长的“初心”和“使命”。

各区人民政府是“清四乱”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总河湖长是辖区河湖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街道(乡镇)级河湖长是相应河湖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时间节点,逐点整改,逐点销号。

要点对点“结硬仗”,坚决完成20个水利部规定范围内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各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排查,查整改是否彻底,查有无反弹,查有无漏报问题,杜绝新增“四乱”问题。

市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清四乱”工作要加强统筹督导,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职能,水务、生态环境、交通、城管等部门要结合法定职责,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违建清理整治、垃圾清理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对“清四乱”不重视、不担当、整改拖拉、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区,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对于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河湖长,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形式督促履职。

【责任编辑: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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