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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传统的供地模式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6日10:17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周寿江

“政府事先定标准,让土地‘自带嫁妆’出嫁;企业对标竞价,清楚知道所‘娶’何地,按标准施建;项目建成后,政府再对标验收。”11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陈大才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标准地”出让颠覆传统供地模式,审批大大提速,制度性成本也跟着大幅降低。

不对任何企业“量身定做”

土地是企业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之一。

陈大才还打了个比方说,“标准地”就像超市里择好洗好切好的净菜,顾客买回家可以直接下锅。

按传统供地模式,工业建设项目从备案立项到开工建设,办完各种手续,一般要100个工作日,方可开工,有的用时更长。2018年底,我省要求争取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而“标准地”出让,则可实现拿到地就开工。

“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节约集约用地。”陈大才说,“标准地”出让,不再对任何企业“量身定做”出让土地,有效促进公开公平,特别对有用地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而言,绝对是利好,进而大大减少并杜绝闲置地。

目前,省内各地“标准地”出让相关操作流程、控制性指标、管理规范等配套措施正在制定中。

“统一生产”各取所需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我省目前明确了几大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是要完成“标准地”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

根据要求,在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其他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全面实施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洪水影响五项区域性统一评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区域功能评价、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纳入区域性统一评价。

其次,制订控制性指标方面,现已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为我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单位能耗、单位排放标准等个性化指标。要让企业拿地之前,就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

“说到底,就是统一生产出‘标准地’,然后大中小微企业各取所需。”

陈大才特别提到,各地要加强“标准地”出让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也严把信誉关、验收关、登记关。目前,正同步探索建立“标准地”项目全过程信用档案,将企业落实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参考,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等。

【责任编辑:邓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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