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通讯员汪小龙)记者近日从省节水办获悉,省节水办表示,我省将推进水价水市场改革,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推动水资源税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事权划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资金支持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标准制定、节水技术设备推广、节水宣传教育等工作。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引导作用。
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加快修订完善节水标准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监督机制,到2022年,节水标准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水回用等方面。
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落实水效标识建设,开展节水认证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到2022年,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中创建一批水效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