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胡桂林)11月20日,市政协召开会议,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通过的两件建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集中督办,并开展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市政协主席胡曙光出席会议。
会上,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分别代表市政府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的建议案》的办理情况。李浩、胡朝晖等8名市政协常委、委员分别就激发民间投资、加强湖泊保护治理、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推广力度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现场提问,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与委员进行了交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办好、办实建议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建议进一步研究吸纳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建议案办理工作高质量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扎实做好包括建议案在内的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副市长刘子清到会听取意见。市政协副主席谭仁杰主持会议,副主席侯晓华、彭富春、付明星、陈光菊、梁鸣、干小明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