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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外地男子组团来汉“碰瓷”,结果悲剧了!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22: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看楚天

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碰瓷”现场

楚天都市报11月22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陈亚莉)轿车在马路上故意压慢车速,迫使后车并线超车,共享单车突然窜出倒地,以摔坏手机为由要求赔偿。由四人组成的“碰瓷”团伙从广东来到武汉用同样的方式作案多起,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记者今悉,近日汉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等四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6月4日早上6时许,家住汉阳区的市民孙先生驾车出行,当他行驶到汉阳区知音大道附近时,一辆黑色轿车始终低速行驶,阻挡在他车前。孙先生鸣笛示意,对方并未理会,便准备从左侧并线超车,可就在他准备超车时,一男子骑着共享单车突然窜出倒地。就在孙先生下车查看情况时,黑色轿车突然加速离开了现场。只见骑车男子倒在地上,身边还有两部屏幕破裂的“苹果”手机。

孙先生将男子扶起后,准备开车将其送往医院检查身体,但在车上,该男子却称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被摔坏了两部手机,让孙先生赔偿9000元后就不再追究。孙先生只好按照对方要求,以微信扫码的方式转账9000元。

就在事发当日下午5时左右,武汉警方抓获了一个“碰瓷”团伙,他们的作案方式与孙先生的遭遇相同。据查,团伙四人均为广东人,他们今年5月底相约从广东来到武汉以“碰瓷”的方式进行诈骗。团伙李某等人到案后供述,所驾驶的黑色轿车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他们一般会在路窄、车少的位置选择作案对象,一人驾车故意低速行驶迫使后面的车并线超车,另一人则骑着单车假装撞上去发生刮蹭,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坏手机要求赔偿。

近日,汉阳法院一审开庭,四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案发后已全部退还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李某等四人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