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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武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东湖绿道明令禁止遛犬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3日07:52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武汉两部法规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李月媛)明年起,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立即停止吸烟。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条例》将武汉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均列为禁止吸烟场所,还规定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要对在场所内吸烟的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拒绝离开的,可向有关部门报告。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12345”市长热线统一受理有关控制吸烟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并且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权监督其他控烟管理部门和单位做好控烟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武汉市卫健委副主任刘庆香说,目前卫健委正在制定实施细则,将定期对各部门禁烟工作进行监测、评估。后期将通过制度建设纳入卫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的考核评选中,刚柔并济,使条例有效实施。

东湖绿道明令禁止遛犬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李月媛)东湖绿道明令禁止遛犬,最高罚500元;风景区内不得随意垂钓露营,最高罚200元。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订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游客携犬、露营、野炊、垂钓等行为作了规范。明确规定东湖绿道禁止遛犬,游客不得在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遛犬、露营、野炊、垂钓、游泳、轮滑、安装吊床、搭建帐篷。以上活动禁止区域,由风景区管委会根据维护风景区公共秩序的需要,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划定,并明示标识。

在禁止遛犬的区域遛犬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止露营、野炊、垂钓、游泳、轮滑、安装吊床、搭建帐篷的区域,从事相关活动的,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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