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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对路 找对门 都舒心——依法分类处理提升职能部门行政效率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10:08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刘振雄 通讯员徐丹 龙鑫

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我省走在全国前列。自2017年9月全国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在汉召开后,全省各地加快机制完善,“信访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迅速转为“有事分类装”。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发现,这不光使信访调处大大提速,职能部门为民办事的效率也大幅提升。

遇事找法是常态

2016年襄州一起信访案,很蹊跷。

杨某家藏祖传药方,申报非遗,但相关部门鉴定后认为标准够不上,杨某不服。很正常的意见分歧,但该部门将此导入信访程序,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杨某拿去行政诉讼,“信访处理意见书”不是“行政确认法律文书”,法院不受理;既然标明“信访”,杨某就接着上访,直奔省城。信访局闻讯即与多方会商鉴定,由行政主管部门向其出具《不予确认通知书》(法律文书),并引导其申请行政诉讼,后由襄阳中院审理,杨某心服口服,不上访了。

襄州信访局副局长赖浩说,这件事让人印象特别深刻。该区随后加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力度,业务培训9次、实地督查81次、通报问责23人次,现已出现信访部门“导得出、转得准”,职能部门“导得入、接得住”,信访事项“有人接、有人办”的良好氛围。

武汉市青山区信访局局长余奇伟说,我国是法治国家,化解矛盾要依法分类处理,只有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才能走信访途径,信访是个补充救济办法,不是万能的。几年来,青山区信访局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摸索出一套科学分类、畅通渠道、压实责任的依法分类处理良方:分,要看得清,找准途径;导,要讲得清,说服群众;办,要理得清,不用回头。该区群众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居武汉中心城区之首。

“六个法定”立规矩

省人社厅接访员钟恺今年40岁,接访已12年。他说,人社信访80%以上其实是“办事”,他们把人社信访分4类:权益诉求类、意见建议类、信息公开类、投诉举报类,每一类都指定了相应的程序。“人人都要精通业务,对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为民服好务,群众没意见了,信访就少了。”

武汉市环保局梳理的法定途径清单多达24大类69项,内部在接访、办理、法规部门之间建立甄别分流、法定指引、会商研判、督查督办、复查纠错5项衔接机制,重复投诉大大减少,信访办理水平和执法效率大幅提升,目前已出现《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逐步代替《信访处理意见书》、行政复议诉讼逐步代替信访复查复核、司法终结逐步代替信访终结三大转变。

省人社厅二级调研员马建民说,乱作为、滥作为会产生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会积累矛盾。职能部门要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看待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落实法定职责、法定途径、法定程序、法定依据、法定时限和法定文书,将群众诉求导向最适合的解决主体,提升处理纠纷的针对性及效率;同时提升业务水平,规范执政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纠错】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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