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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增强制度自信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10:43 来源: 湖北日报

□吴开松李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党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这是一份极具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献,是一份极具现实指导意义的行动指南。

一、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我们必须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把握党和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走过的道路、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不能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深刻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科学内涵和精髓要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面,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我们必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在对于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推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必须着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三、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系统治理,就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依法治理,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服务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培养全民法治思维,营造人人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法善治社会氛围。加强综合治理,就是要综合运用除法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进行社会治理。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的“软治理”手段在处理国家、社会、公民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做到强制约束与规范自律相结合,社会调节与自我调节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就是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者单位: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南民族大学分中心)

【责任编辑:李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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