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2日在武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湖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湖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省级预算;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
选举事项;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