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副教授钟祥虎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大冶市上冯路商街通过成立自治委,发动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扭转了不文明的陋习,干群关系融洽了,商街文明和谐了,人气也旺了,志愿服务也开始萌芽发展,这就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基层的鲜活实践。
合作共治的基本逻辑在于任何一方都无法获得治理的全部资源与优势,必须基于资源优势实施协同合作开展有效的社会治理。上冯路商街治理实践中,社区积极引入商户、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城管、市场监管、交通等政府各职能部门,针对商户、辖区居民等各主体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及时协同处理,将社会治理真正落细落实。
上冯路商街自治的实践表明,只要有效整合凝聚基层治理的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让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唱主角,激发群众主体力量,关注群众多元化需求,换位思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就一定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众星拱月”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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