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萍英通讯员梁学东张国庆)“法官您辛苦了。”近日,王先生代表265名劳动者来到大冶法院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大冶某纺织有限公司是家民营企业,近年来连年亏损。2018年10月公司停产,265名职工放假待岗,两个月后,职工接到通知又陆续到岗生产。
2019年春节假后,职工们以劳动报酬低、工作强度大、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为由集体停工,要求公司发放历年未足额支付的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双方协商未果。今年2月协调无果,公司再度被迫停产。
今年7月,职工集体向大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265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等。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纺织公司应于15日内支付265人补偿金607万元、生活费206万元。
9月29日,职工申请对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大冶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动40余名干警,对纺织公司机械设备进行查封。同时,法院立案庭庭长朱光华邀请市总工会副主席黄潮汛赴该公司,开展“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前期介入工作,深入了解职工与公司之间矛盾集结点及可调和空间。
10月,该公司以职工集体罢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和基本劳动纪律等为由,向大冶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无需支付职工补偿金、生活费,并由职工赔偿公司停产损失。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裁定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于明年1月15日前,支付265人补偿金6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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