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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药品平均降价六成!湖北将全面落实“4+7”试点扩围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5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茜、魏霭琼)12月13日,记者从湖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将于12月15日在全省落地执行。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1.26%,预计全年可节约采购金额7.03亿元。

开展试点扩围工作 年节约资金7.03亿元

一直以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都是医改的重要课题之一,药价虚高、药品回扣是其中的难点和痛点。今年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简称“4+7”试点)在4个直辖市和7个副省级城市启动,纳入试点的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52%,最高降幅达96%,显著降低了患者用药的负担。

为了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群,国家层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开展“4+7”试点扩围工作。我省作为试点扩围省之一,被纳入国家联盟采购区域范围。

9月30日,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了试点扩围中选结果,25个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较试点中选价格又有不同程度下降,平均降幅达25%。具体到我省来说,中选价格与我省省级平台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61.26%,按我省首年约定总采购量计算,可节约采购金额7.03亿元。

医疗费用降低 慢性病重病患者感受强烈

11月8日,我省正式印发《湖北省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试点扩围工作将于12月15日在全省落地执行,届时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驻鄂军队医疗机构将全部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广大患者在今年年底前都能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

试点扩围工作落地后,我省广大群众将切实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

“以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为例,我省中选企业的原采购价格为158.4元/片,中选价格为25.7元/片,降幅达83.8%,患者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4800元降至770元,按平均7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230元。”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忻表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带来的实惠,患者能够从药价中明显感受到,“买同样的药,花钱更少了,这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完善医保配套措施 加强医疗机构监测监督

据高忻介绍,国家试点和试点扩围工作是药品采购机制的重大改革,有利于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也必将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加深入。结合试点落地见效过程的成功经验、“堵点”和痛点问题,省医保局围绕提高医疗保障绩效,提出了相关配套措施。

试点扩围工作正式执行后,省医保局将进一步探索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价格协同,引导市场合理进行价格调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机制转换促进医疗机构改革;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完善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确保及时回款,降低交易成本。

此外,我省还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监测、监管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货款支付和生产流通企业的供应、质量的监测工作,确保试点扩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责任编辑:雷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