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雷巍巍、通讯员杜强、覃丹)“我一定按要求整改到位。”12月4日,长阳江南渔业有限公司陈姓负责人接过一纸“责令改正通知书”,连声致谢。
当日,长阳县磨市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日常巡逻时发现,该公司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司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可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考虑到该公司是首次轻微违法,执法人员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代替处罚,并指导其及时完成年度报告补报工作。
主题教育中,长阳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查找不足,干部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该县市场监管局发现,多数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并非主观故意,而是因法律知识欠缺造成。执法人员若给予行政处罚、计入失信名单,将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少企业负责人对此十分关注。
11月27日,长阳市场监管局出台《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涉及计量监管、广告监管、证照管理、价格监督等55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免予处罚。目前,该局已为20余家企业开出“整改通知书”。
为确保市场监管人员准确把握执法尺度,该局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逐条详细解读《清单》内容,让执法过程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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