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2月17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张本立 白思聪)昨日,黄陂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肖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并当庭宣判,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罪名判处肖某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11年6个月。庭审现场近200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3年以来,被告人肖某某为获取暴利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为规避法律风险,让借款人签订两份合同(借款合同和融资咨询合同,分别约定月利率2%和3%-5%),设定“砍头息”“利滚利”等借偿规则,获利人民币3200余万元。

期间,被告人肖某某为追讨债务,长期纠集被告人朱某、张某、朱某某、童某某、范某某及刘某(另案处理)等人,以跟随、拘禁等软暴力手段向叶某某、朱某某、王某某等被害人实施滋扰、威胁,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肖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朱某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张某、朱某某、童某某、范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组织成员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昌区、东西湖区等地,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天晚上8时许,黄陂区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当庭公开宣判,形成对黑恶犯罪势力的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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