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刘利鹏 通讯员李宗吾)昨日,省公安厅通报一起组织考试作弊团伙案。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近日经一审判决,他们分别被判处2年到8个月不等的刑期。
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12月22日,正是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子。在省公安厅的直接组织、指挥下,红安、黄冈、武汉三地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在武汉市某高校考点,查获一批无线接收器、耳机等考试作弊器材,并带走多名作弊考生。
此次行动源于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在“净网系列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一条线索:省内有人以研究生考试培训为名,收取培训费用,提供作弊器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网安总队指定黄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红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管辖侦办。
接到任务后,红安县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线索核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张某。
去年12月22日凌晨3时许,在武汉某大学附近的一家酒店,专班民警将张某抓获,现场收缴考试作弊器材一套及培训教材若干。当日上午,民警又在各考点查获多名作弊考生。
经审查,张某交代了他伙同朱某某等人,组织近百人在全国研究生考试期间通过无线电设备作弊的犯罪事实。
为了将这一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工作专班马不停蹄,迅速抓获团伙骨干成员之一朱某某。但是,朱某某仅交代了他与张某合作组织研究生考试作弊的事,对其他团伙成员只字不提。
民警决定从朱某某的关系人中寻找突破口。经过深入调查,朱某某的哥哥朱某、化名“金老师”的妻兄周某,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
今年3月,周某落网。随后,团伙首犯朱某、成员杨某等8人陆续投案自首。
11人归案,彻底揭开这一犯罪团伙的面纱:该团伙以研究生考试“不过关全额退款”为诱饵开班招生,对报名参加考试培训的近百名学员分别收取数万元费用。随后,团伙根据报名人数制作作弊设备,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作弊设备使用培训。考试期间,通过作弊器材向在武汉多个考点的考生发送答案。通过组织考试作弊,该团伙非法牟利高达400余万元。
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提醒,依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为牟取非法利益而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考生也应诚信应考,遵纪守法,切不可铤而走险,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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