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汉泽、通讯员叶相成)“进去的是黑臭水体,出来的水是清的。”12月24日上午,十堰市茅箭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负责人饶维平站在出水口自豪地说,工业污水经过处理后,已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
“这是省内首家达到地表Ⅳ类水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高级工程师、十堰市环科所所长畅军庆介绍,目前,国内工业污水处理执行的是行业排放标准或综合排放标准,其水质劣于一级B,即排放水质比劣V类还差。
在十堰,这些“一级B”标准的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再经过多次处理,以达Ⅲ类或Ⅳ类水标准流入汉江。畅军庆说,让工业污水一次性达到Ⅳ类水质排放,有效降低下游污水处理厂的压力,为确保安全排放“多上了一道保险”。
据介绍,该污水处理厂由茅箭区投资建设,于本月初开始试运行,其设计规模为1500吨每天,年处理能力达50万吨,其污水收集范围为十堰市东部新区工业园片区。
该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介绍,针对区域内汽车企业较多,工业污水含油浓度高、处理难等特点,公司运用了无机陶瓷膜超滤技术和高效厌氧技术,保证对油类有效祛除。同时,采用立体生态式接触氧化工艺,通过框装式生物填料、改进曝气系统实现精准控制、种植净水植物等措施,保证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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