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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图书馆推行新规:明年起收取未还图书逾期滞纳金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8日14:16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别鸣、通讯员刘虹、竺佳怡)12月26日,湖北省图书馆发布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将对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的书刊(含光碟)收取逾期滞纳金。对于已产生的滞纳金账单,读者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省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清零手续。

据了解,湖北省图书馆在新馆试运营期间,一直对读者免收滞纳金,在新馆过渡阶段一定程度便利了读者借阅。如今,为了提升图书在读者中流通效率,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明年起恢复滞纳金收取,对已超期未还的文献按照每本(片)每天0.2元收取费用,支付方式有现金、刷卡、支付宝和微信等,在湖北省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可综合办理。同时,自2020年起,每年春节假期(大年三十至初六)和“4·23世界读书日”共8天为滞纳金全免日,读者在此期间均可自行前往省图办理滞纳金全免手续。

为提升读者阅读体验,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湖北省图书馆在近期陆续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包括:每张中文借阅证的借阅量从4册上调至8册,周末增加4-5楼开放区域供读者阅览自习,支付宝用户芝麻信用达到650分以上可免押金办理借阅证等。除此,省图书馆已在全馆安装净水系统,全天持续为读者提供冷热双制直饮水;在馆内出入口升级安检保障,试行人脸识别系统,首次到馆读者需凭身份证刷脸入馆。

【责任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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