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梁学东)物业公司人去楼空,31名员工薪酬无法兑现,法院执行遇到“执行不能”。就在大家以为无法拿钱回家过年时,法院协调物业公司上级单位,终于将员工的钱都还到位了。
2019年12月3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的工作情况及18起典型案件。
去年5月,因武汉某物业公司歇业,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31名物业员工拿不到报酬,案件也处于“执行不能”的状态。在案件执行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叶某、秦某等31人申请追加第三人武昌某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为案件被执行人,要求某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武昌区人民法院与上述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及武昌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协调、沟通。最终通过区政府办协调,促使被执行人的上级公司武昌某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主动与31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去年10月20日,拖欠的报酬集中发放至31位申请执行人账户。
据悉,为保证涉民生案件执行有效、到位,全省法院对发现的可供执行财产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并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机制,针对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法院主动采取送当事人回家、送案款上门等便民措施,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3个月时间,全省法院共计受理涉民生案件11652件(其中旧存7617件,新收4035件),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9类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1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