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陈鹏 通讯员段军霞
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牵引。
2019年,湖北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落细落实初心使命,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的“变”与“不变”
湖北检察机关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可以用“变”与“不变”来概括。
“所谓‘不变’,就是我们始终坚持三个统一的原则。”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慧介绍,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和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和综合治理相统一,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相统一”,严格落实“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
2019年11月15日,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沈树生为首的28人涉黑案件在张湾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沈树生获刑20年。
张湾区检察院检察长黄德胜介绍,检察机关形成12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5.6万余字的起诉书。依法准确认定黑恶犯罪,追加认定黑社会组织成员1名。同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4名涉案人员依法追捕。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批捕黑恶势力犯罪2048人,起诉4098人。加强检警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和细致审查等方式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追捕293人、追诉251人。追加认定黑恶犯罪392件,对不构成黑恶犯罪的503件案件依法未予认定。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新民案,通过引导侦查,从一起普通案件中挖出涉黑命案,被最高检评为“样板案”,向全国推广。
“说到‘变’,2019年最大的变化就是强化‘打伞’和‘断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生长土壤。”
恩施州检察院在办理严金等人涉黑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前期侦查认定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但没有可供收缴的财产,还欠债2000余万元。省检察院两次研究指导,恩施、鹤峰两级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查明该组织非法收益4376万元。
2019年10月,在监利县公审的全省首例幼教领域涉黑案中,该县检察院发现6条当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给该县扫黑办和纪委监委。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717条;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既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又坚决防止损害公民或企业合法权益。省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积极主动作为守护绿水青山
“真漂亮!”“这才是我们想象中洪湖该有的样子啊!”2019年8月20日,来自吉林、上海、江苏的23位全国人大代表来到洪湖。
洪湖是我省第一大湖泊,上世纪90年代开始,洪湖兴起围网养殖,最严重时近90%的天然湿地被侵占。水质一度下降到Ⅳ类、Ⅴ类,甚至劣Ⅴ类。
2017年,洪湖拆除全部围网养殖。2018年12月,全面启动退垸还湖和生态修复工程,“接天莲叶无穷碧”的美景重现洪湖。
美景的重现,来自于省市县三级政府的积极作为,也来自于当地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履职尽责。
2017年7月以来,洪湖市检察院发现并摸排公益诉讼线索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排污等破坏洪湖湿地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0件41人,助力美丽洪湖建设。
洪湖的变化,是我省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守护绿水青山的缩影。
2019年以来,全省在长江经济带保护工作中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984件,起诉143件,督促恢复被污染水域1.82万亩,关停、整治违法养殖场118家,清理被非法占用的长江干支流河道223公里,确保保护生态环境“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落地落实。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19年7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湖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入崭新阶段。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主动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电信互联网涉及众多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发力,办理相关案件558件,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保护受损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弱势群体践行为民情怀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家庭送来希望!”2019年9月11日,蕲春农妇徐某拿到2.8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激动不已。
徐某的丈夫在2013年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逃逸,案件至今未破,未能得到赔偿,家庭陷入困境。蕲春县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该情况后,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报至省检察院后,为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8万元。
“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陈俊介绍,2019年4月起,根据最高检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省检察院立即行动,确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专班,制定《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每月整理报送本地区司法救助办案情况,每季度整理报送本地区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切实做到了解情况全覆盖无死角,督促指导全过程无断续。
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院救助各类人员623人次,其中依职权主动提起323件,发放救助金996.716万元,救助贫困户278户,办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案件129件,未成年人154人次,残疾人79人次,军人军属5人次。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检察院的重点工作之一。“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和恶劣,学校、医院等相关机构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对未成年人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难以判定,或因为其他原因,没有第一时间对情况进行报告和处理,导致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据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夏红介绍,2019年3月,省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强制报告制度。
在这一制度的推动下,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医院等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报告案件26件。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院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加强教育挽救,建立观护基地57个,27名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机关帮教下考入大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未检工作室67个,同步开展心理救助、生活救助和学业救助295人,选派931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