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廖志慧
人和地,是农村创业中的核心要素。回乡创业,人才如何培育?土地从哪里来?经营权如何得到保障?1月14日,直管市、林区代表团审议中,代表们围绕乡村振兴展开热议。
“2019年,我们培养了至少10个农民‘百万富翁’!”省人大代表、天门市汪场镇党委书记刘娟颇为自豪。
“我们的农民,实现了身份转变,从普通农民变成远近闻名的土专家,甚至升级为抢手的农业经纪人;我们的产品,由‘单纯农产品输出’向‘种植技术和种植模式输出’转变;我们的定价权,由‘跟着别人转’到‘自己说了算’转变。”刘娟介绍。
她说,这些新晋“百万富翁”的农民,带动至少10个贫困户年收入过10万元;还带火了半夏、黄花菜、黄蜀葵和薄皮青椒等四大产业,当地种植的辣椒依靠大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卖出5元一斤的价格。此外,还通过减肥、减药等一系列科技手段,将商品率由60%提升至95%以上,货柜期由6天提升至11天以上。
“我们一位搞虾稻养殖的职业农民,被安徽省请去,年薪百万元,还送车送房。”省人大代表、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舒敏深有同感。她说,职业农民的培育发展,对解决目前农村创业过程中抵御自然灾害较弱、市场对接不畅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回乡做什么?能得到什么支持?
“农民创业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待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引导力。”舒敏提出,职业农民培养,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带来的土地流转等,这些新问题有待基层政府创新思路,“比如说,针对项目建设涉及用地规划调整的,政府应积极申报调整,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优先保障创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