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黄康 刘建维 何琛)“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1月15日,省人大代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矛盾化解中心,来解决老百姓的投诉和调解,那么治理社会矛盾纠纷将不再成为“老大难”,让人民的难题大家帮,使“问题”不再是问题。
王秋隆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易和交往的增加,各种矛盾纠纷日渐增多。目前,湖北省在纠纷调解方面做了很多有效探索,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专业性调解和诉前调解,以及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形成了“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多元解纷大格局。
省人大代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 记者 刘建维摄
“中国有惜讼的传统,打起官司就结个仇。在目前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要善于引导人民群众利用依法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矛盾。”王秋隆说,人民调解是中国创造的经验,外国人称之为“东方明珠”,不少西方国家也在向我们学习。
王秋隆建议,整合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以及专业化调解组织的力量,组建专业化调解队伍,让专家、群众、司法机构共同参与调解社会纠纷,“那么既能使问题得到更快处理,也不易对社会造成损害”。